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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关于选拔格斗士跆拳道联盟示范团团员(2014第一批)的通知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hunzi    时间: 2014-12-17 21:33
标题: 关于选拔格斗士跆拳道联盟示范团团员(2014第一批)的通知
联盟(市本级)各道馆:
为便于更好地宣传和推动跆拳道运动在湖州的发展,经格斗士跆拳道联盟总部研究决定,特公布关于选拔格斗士跆拳道联盟示范团团员(2014第一批)的通知。望各馆学员积极参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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格斗士跆拳道联盟
示范团规章制度(试行版)
第一项 历史使命
1、示范团口号:团结拼搏、服务大众;
2、示范团宗旨:让更多地人认识了解跆拳道。
3、示范团愿景:让每个人都能参与跆拳道运动。
4、示范团使命:规范技术、宣传推广;
5、示范团教学:先会、再熟、至巧,由浅至深、循环渐进;
第二项 入选条件
1、本联盟认证常年在训会员;
2、每年举办2次选拔。
第三项 入选程序
1、符合入选条件,填写格斗士跆拳道联盟《示范团入团申请表》;
2、各馆馆长根据会员条件初步审核通过;
3、上报审查部,等待通知参与选拔试训;
4、通知选拔试训,正常为2个月;
5、最终审核,正式入选。
第四项 团员义务
1、入选试训的团员开始,须无条件服从示范团公布的训练时间安排,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说明;
2、积极参与示范团举办的各项活动;
3、及时缴纳团费(正式团员)。
第五项 团员福利
1、有优先参与联盟举办的各项活动和赛事的权利;
2、每年可享受一次团员专属的集体活动;
3、每年可**领取一套示范团专属道服;
4、优秀团员可获得联盟总部颁发的助学金。
第六项 日常训练
1、原则上除寒暑假外,日常训练为周期性训练,具体时间根据要求会有变动,请各位团员及时调整;
2、寒暑假采取集训方式开展训练工作;
3、示范团由专门教练负责日常训练;
4、训练内容:品势、竞技、特技、击破、跆拳舞、双节棍等。
第七项 其他事项
1、联盟示范团直接隶属于联盟总部,各馆须积极配合示范团开展的各项工作;
2、根据需求,示范团会邀请国内外专家或组织外出培训等形式提高团员的水平(费用须另外计算)。
3、团员如有违反示范团各项规章制度,将作劝退处理,情节严重,直接取消团员资格;
4、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入选示范团,您将:
承担推广跆拳道运动的重大责任!
体会各项跆拳道活动带来的荣誉!
享受一般人难以达到的巨大成就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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