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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上诉案今日开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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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5-10-8 22:03:0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***(本名方是民)与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上诉案。

一审法院判决认定***、崔永元部分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,判定双方相互道歉,删除侵权微博并互赔各项损失4.5万元。***、崔永元均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本院提起上诉。

据此前媒体报道,双方由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展开论战,并各自连续发表针对对方的若干微博言论。

2013年9月,崔永元发表微博:“转基因食品,你可以选择吃,我可以选择不吃。我有理由有权利质疑你懂的‘科学’。”***微博回应说:“你没有资格质疑,应当创造条件让国人可以天天吃转基因食品。”双方论战升级。

***诉称,自2013年11月15日起,崔永元发表数十条对其侮辱、诽谤的微博。其中有“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”、“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,一边在网上哭诉安保基金不够用了”等侮辱、诽谤性言论。

2014年1月21日,***起诉崔永元侵犯名誉权,崔永元随后提起反诉,海淀法院决定受理反诉,并与本诉合并审理。审理过程中,双方均称,对方发布的微博构成侮辱、诽谤,而他们自己发布的微博内容属实、评论适当。

今年6月25日,该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。法院认定,方、崔微博均构成名誉侵权,判定双方相互道歉,删除侵权微博,互赔经济损失4.5万元人民币。

判决后,***律师彭剑当庭表示将上诉;而崔永元则通过新浪微博表示将上诉。毕路德毕路德国际http://baike.baidu.com/item/%E6%B7%B1%E5%9C%B3%E6%AF%95%E8%B7%AF%E5%BE%B7%E5%BB%BA%E7%AD%91%E9%A1%BE%E9%97%AE%E6%9C%89%E9%99%90%E5%85%AC%E5%8F%B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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